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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元宇宙、ChatGPT等前沿科技概念火爆出圈,人工智能技术迎来了突破性发展,世界各国不断加大对人工智能技术研究的投入,抢占科技发展的前沿高地。然而,人工智能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问题,迫使人们不得不停下脚步对技术发展进行冷思考。2023年3月29日,美国未来生命研究所在其网络发布了《暂停巨型人工智能实验公开信》,呼吁“所有人工智能实验室立即暂停训练比GPT-4更强大的人工智能系统至少6个月”。这充分反映出,科技界对人工智能技术无序发展、恶性竞争发展乃至失控的巨大担忧。
从历史上来看,很多新技术都是“双刃剑”,既可以用来造福社会、造福人民,也有可能被利用从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众利益。人工智能也不例外。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拥有强大的自然语言处理能力,将有可能成为强大的生产工具,给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教育模式、科研范式等带来革命性的变化。然而,这种基于大模型技术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极易因训练数据的污染而产生严重的意识形态导向和政治偏见,促进误导和虚假信息的传播,对人们的价值观产生消极影响,甚至使一些极端观点在不断重复的过程中被放大,酝酿产生社会极端事件,加剧社会分裂。
新技术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带来争议,而法规的建立则可以起到约束和促进作用。这一点可以从互联网的发展史上得到印证。自1969年互联网诞生以来,支持和反对的声音不绝于耳,有人甚至认为互联网的发展将成为人类的一场灾难。但随着《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行动倡议》等互联网国际规则的建构,互联网主流坚持正向发展,已经成为人类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同样,尽管史蒂芬·霍金、马斯克等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发出了骇人的警告,但我们也有理由相信,人工智能潜在的风险隐患将和互联网一样,有望在人类的不断探索发展中得以解决。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人工智能必须置于监管之下有序发展。人类必须加快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为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划定红线、标明底线。
近年来,世界多个国家已经出台法规,争夺规则制定的话语权。欧盟于2022年发布了《人工智能责任指令》《人工智能法案》,美国在2022年发布了《美国数据隐私和保护法案》《2022算法问责法》等等。我国同样对人工智能立法规范高度重视,2022年,国内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率先对开发人工智能研究和应用活动进行了规范。2023年4月11日,网信办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对人工智能进行监管方面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人工智能的发展虽然迅猛,但“奇点”还远未到来。人工智能未来仍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需要人类不断探索。随着人类对人工智能的认识逐渐深入,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人工智能必将以恰当的身份、合适的方式融入人类生活,提高人类生活质量。
上图:人工智能加快融入人类社会。资料图片(赵 辉 闫龙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