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后原结婚证丢了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如果是起诉办理离婚时发现结婚证丢了,当事人可以先申请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的效力与结婚证相等,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到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申请开具证明,离婚起诉时必须提交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
(资料图片)
一、
离婚后原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后原结婚证丢了没什么关系,因为离婚后已经不再需要原结婚证,但是如果是办理离婚时结婚证丢了,当事人一方可以先申请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结婚证。也可以补办结婚证,再进行诉讼离婚程序。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主要为以下几项: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感情破裂的证据。
二、
离婚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法院办理离婚,不涉及财产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的案件受理费,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还有可能要交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和申请费。另外还有可能要交纳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
三、
起诉离婚去哪里提出
起诉离婚应当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通常为被告所在地。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