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2022年3月1日实施

教育时报   2022-03-18 17:44:49

《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从法律的角度,进一步确立教育督导工作的质、地位、任务,并明确了督学管理、督导实施、结果运用和法律责任等相关问题。

一、《条例》的实施,有利于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

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是国家“十四五”规划“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的重要目标之一。《条例》第三条提出,“教育督导应当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条例》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督导的中心任务,将为我省各级督导部门依法监督,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发展素质教育,特别是在当前,促进“双减”落地,提供法律支撑,为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监督和保障作用。

二、《条例》的实施,有利于推进教育现代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明确指出,“以促进公和提高质量为时代主题,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这一主线……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教育目标任务,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2035年奋斗目标夯实基础”。《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也提出,“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本规划”。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已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和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主线。为实现我省教育现代化总体目标,我省“规划”提出四个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即“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提升计划,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高等教育提速增能工程”,要实现这四个工程,关键在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抓落实。《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教育督导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各级各类教育规划布局、规划落实和协调发展情况”“义务教育普及水和均衡发展情况”等事项实施教育督导。这就为我省《规划》及四个推进工程的督导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条例》的实施,将对加快我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发挥有力监督保障作用。

三、《条例》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

《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建成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强省和人才强省”,列为我省“十四五”规划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而实现这个目标的主要标志是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根本,在于发展有品质的基础教育。《规划》提出“基础教育有品质”:“坚持教育的公益、普惠,全面提高15年基本公共教育发展水。义务教育工作重点转向推进优质均衡,充分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水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4%。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5%。”要实现这些目标,关键在于办好有品质的基础教育,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各级学校,重视教育的公益和公,克服“五唯”等教育功利化倾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让孩子们享受公而有质量的教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分别把“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等事项, 列为教育督导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学校督导的重要内容。这就为各级督导部门,依法督导各级政府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教育公、发展素质教育提供法律保障,必将为我省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建设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强省和人才强省,发挥重要作用。

总之,《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将对我省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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